发布时间:2016/12/8
(一)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四)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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