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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旧观念的改正

发布时间:2016/12/9

  大家都知道,旧的传宗接待观念是:认为不生男孩就断了后,只有男孩才能传续香火,光辉门庭,这都是优育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束缚,是居民未能从根本上摆脱经济的依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认为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乃人类得以正常繁衍、生存以及可持续发展天经地义之事,很少有人认为生男生女而采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逐步健全,各种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禁止歧视、虐待生命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中华人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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