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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社区法律援助站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9

 一、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社区组织上的公益性组织。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责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四、援助范围:

 

   (1)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6)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7)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9)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服务对象:本社区居民。

 

 六、工作人员要文明、公正、公平、依法。

 

 七、对咨询法律的问题,可以直接解答,对一时无法解答的,经共同探讨后,

 

及时予以反馈。

 

 八、对于需上门提供诉讼服务的人员,及时与本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点联系,以

 

求帮助。

 

 九、对采访当事人的隐私问题,严格为当事人保密。

 

 

 十、对符合法律援助对象的当事人,及时请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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