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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实名制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9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确定开展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吉林市生源(吉林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吉林市求职的外地生源(非吉林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凡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于7月1日至8月31日,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实名登记。

三、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4、户口簿

四、相关政策

 在我市进行了登记的毕业生,纳入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具体政策内容登陆吉林市人才市场网站www.jl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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