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确定开展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吉林市生源(吉林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吉林市求职的外地生源(非吉林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凡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于7月1日至8月31日,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实名登记。
三、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4、户口簿
四、相关政策
在我市进行了登记的毕业生,纳入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具体政策内容登陆吉林市人才市场网站www.jl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