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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规范因病申请低保程序 打造“阳光”低保

发布时间:2016/12/9


  吉林市注重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申请审批程序,确定困难群众救治定点医院,加大民政部门对医院监督管理力度,有效解决了医院随意开具病情介绍书、伪造病情介绍书证明丧失劳动能力,帮助个别群众申请低保现象的发生,确保了疾病诊断的真实及可靠性,确保了有限的救助资金全部用在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一、精心组织,确定因病申请低保体检定点医院。认真落实群众因病申请低保体检的医院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而且要具备全套的体检设备及相关病种专家组的要求,经过反复筛选,认真调研,确定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四六五医院为吉林市区群众因病申请低保体检定点医院。
  二、确定体检标准,体检过程公开透明。为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制定了《因病申请低保体检操作规程》,严格规定了体检时间、体检对象、体检费用及体检程序。四六五医院还专门建立了低保体检专家库,每次体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科室专家成立专家组,有效避免了“关系体检”、“人情体检”的现象发生。
   三、明确责任,严格把关,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性。为使体检工作井然有序,每月体检时以区为单位,按所患疾病种类安排时间,同时由各区、各街道、各社区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组织体检。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四六五医院也责成医疗救助科、医务科、护理部抽调专职人员全力协助体检的工作,体检过程中实现《闭卡体检》方式,即每位体检对象都有专门的编号,医生负责开具体检项目单,专家组根据闭卡编号审核体检结果。医院还专门指派保安人员协助窗口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体检者的低保证和身份证,杜绝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现象,保证了体检的公正和真实。
  四、建立健康档案。体检结束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体检结果录入到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因病申请低保电子健康档案及纸制健康档案。为实施医疗救助科学合理测算医疗救助资金奠定基础。
目前,市城乡低保中心每月为因病申请低保的困难群众体检400-600人左右,基本上全部实现了无 “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等问题的发生,打造了群众满意、放心的民生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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