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激励大学生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多做贡献,我省出台了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的有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凡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政策。
二是在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我省基层政法机关用人的实际需求,可合理确定招考计划比例,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在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