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本辖内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2.掌握本辖区内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情况,并定期走访重点援助对象;
3.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让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等知识,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4.帮助当地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协助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
6.及时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报送法律援助信息,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调解;
7.主动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对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