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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程序

发布时间:2017/8/11

一、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吉林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人员、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力

二、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补贴期限可以一次性延长至退休。2009年1月1日起,按享受补贴审批之日计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

三、申请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银行卡》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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