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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8/1/19

1月18日,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2017年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探索进一步开展人民监督工作的新举措、新途径。各县(市、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市人民监督员近40人参加会议,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华,市司法局副局长陆广源到会并讲话。

会上,吉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桂玥等7名优秀人民监督员受到表彰,优秀人民监督员代表郭明莉等4人就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工作做经验交流。

黄国华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多年的实践表明,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检察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检察改革的发展方向。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陆广源副局长强调,适应新形势紧跟新时代向人民监督员提出新希望,大家要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初心不改,勇于创新,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人民监督员切实担负起人民监督的神圣职责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在监督评议工作中理清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在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担任人民监督员,既是一项光荣的使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每位人民监督员都要牢记使命,自觉加强学习研究,主动了解掌握监督程序,熟悉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依法对案件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要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公道正派、客观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践行者、监督者,成为人民群众公平正义和合法权益的代言人。为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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