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进行督导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5

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

为深入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组织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对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一是党支部建立和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包括是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议;一般情况下,是否每一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是否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是否结合实际讲党课等等。二是召开“三会一课”落实重点任务情况。包括党章党规学习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情况;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做贡献情况;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突出问题情况;党员干部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个性化具体问题情况;党员干部每次学习讨论后列出问题清单、即知即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等。三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包括党支部是否按时间节点开展6个环节具体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分管工作指导专题组生活会情况等等。

(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包保部门(单位)落实帮扶责任情况。包括到村调研指导次数、研究帮扶项目、协调帮扶资金、帮助解决脱贫攻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情况。二是第一书记驻村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脱贫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协调帮扶资金等情况,特别要了解群众的评价和满意度。三是取得的帮扶实效情况。包括预计到2017年底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及比例以及贫困户实施安全住房改造、贫困村新增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

(三)开展 “一走三访五帮带”活动情况。一是各乡镇党委抓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及时启动部署、党政机关及站办所干部参与程度、走访责任区划分以及建立走访登记、情况报告、定期例会、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情况。二是取得帮扶实效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了“五个一”的目标。即,着力收集一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解决一批基层组织和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破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形成一批有建设性的调研成果;建立一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乡(镇)优秀青年农民学校规范化建设情况。一是组织管理做到“五个”规范。即:对乡(镇)优秀青年农民学校各项工作都要有统一的规划、标准和流程,做到组织领导规范、师资队伍规范、教学活动规范、学员管理规范、档案资料规范。二是基础设施达到“十有”标准。即:各乡(镇)优秀青年农民学校都要有专人负责、有专用教室、有独立标牌、有学习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图书资料、有悬挂党旗、有必备展板、有专用档案柜、有学员档案。三是学员培养要实现“四项”目标。即:每年各乡(镇)优秀青年农民学校毕业学员,每人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帮助符合条件的学员取得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为每个村储备2名村级后备干部、1名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五)全市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一是组织设置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设置、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务干部配备情况。二是考核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部门党组(党委)每年研究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党建纳入绩效考核情况;党组(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履行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责和民主生活会内容情况;党建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年度预算情况;机关党组织书记参加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述责评议考核情况。三是制度建设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学习培训计划制定、支部党员学习日、党员集中轮训、“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内民主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党内帮扶、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四是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机关党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发展党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党费收缴使用公示情况。五是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关党组织办公场所、活动室及相关档案资料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全市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标准要求。

(六)园区党建活动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一是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按照“六有七室两统一”的标准,即:有场所、有设备、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党建工作室、成果展览室、图书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健身运动室、心理疏导室、多功能会议室;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加快推进园区党建活动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必须在9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要依托党建服务中心,协调民政部门,筹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党务工作者自治组织,暨党务工作者协会。三是要发挥好党建活动中心和党务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党建活动,留存好相关影像等资料,努力将活动中心建设成党员温馨之家、企业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和党组织教育宣传阵地。

(七)省、市直接联系的166户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党建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情况。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要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严格按照“五簿六册”的标准规范党建资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内选举、发展党员等党内规章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留存。二是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情况。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按照“八有”,即: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有档案、有党务公开栏,加快规范省、市直接联系的166户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场所建设。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必须在9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组织开展“双强双促”活动情况。积极帮助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劳动竞赛、课题攻关等活动,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二、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市直各党(工)委要对照督导重点内容,形成工作报告,对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内容逐项予以回答。工作报告要列出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和下步任务清单,做到措施具体、数据详实,特别是查找问题要深入具体,不轻描淡写。工作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督导检查组于督导结束后带回,电子版报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二要采取延伸督导和实地督导的方式。督导检查组到县(市)区和市直各党(工)委工作时不专门听取工作汇报。主要深入基层单位,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访谈、查看记录等方式,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要发现典型。请各县(市)区、辽河农垦管理区、市直各党(工)委对照督导相关重点内容,各推荐1-2个典型单位。除上述被推荐的典型单位外,督导检查组将随机抽选1-2个单位,对典型单位和随机抽选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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