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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7/12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爱卫办: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爱卫办发〔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从第三季度开始,市爱卫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季度爱国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内容。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版上报至市爱卫办。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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