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市创城办、市文明办经过充分酝酿、多次修改,形成了《四平市民文明公约》《四平文明行为规范30条》。
《四平市民文明公约》涵盖了市民道德规范的主要方面,包括政治文明、社会品质、职业道德、法纪意识、环保意识、社会公德、待人礼仪等,对市民思想、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每一个市民都应当严格遵守文明公约。
《四平文明行为规范30条》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市民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对市民的言谈举止、文明礼仪、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四平文明行为规范30条》的实践与推广,必将在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培育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文明城市,全民共创;美好家园,你我共享。下一步,我市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宣传和践行《四平市民文明公约》《四平文明行为规范30条》,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