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4/4
农村环境整治晨检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晨检各工作组:
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请各组联络员将每日晨检发现的各乡(镇)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日下午14:00前上报至区政府督查室。纸质版汇报需联系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tdzf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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