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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新探索——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8/7/12

  近日,市司法局召开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接会,标志着我市戒毒警察参与社会矫正工作改革全面启动。选派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全省司法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实践探索。

为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省司法厅社矫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抽调部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警察和市司法局部分处室工作人员,成立市社区矫正戒毒警察支队,履行参与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进一步探索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定位、待遇衔接、管理考核、保障措施等机制,延伸管教职能,保证抽调戒毒警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此次改革探索,共从市强戒所抽调戒毒警察6名,组建铁东区、铁西区、外县(市)机动戒毒警察大队3个大队。社区矫正戒毒警察大队重点承担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适合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对脱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追查;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巡查走访工作,分析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执行的应及时移交给监狱或看守所,并配合监狱或看守所将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决定收监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协助司法所对高风险等级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或训诫;协助司法局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教育学习等大型活动;其他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中的各项调查取证、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安全保卫等警务工作;参加县(市、区)或全局重大工作安排、重要活动部署及突发性、应急性、临时性工作和社区矫正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11项职责。

市司法局社矫管理处、社矫中心人员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社矫科(局)长共30余人参加了对接会议。

市司法局副局长崔丕军就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要求。抽调干警要充分发挥执法经验、执法身份、桥梁纽带三个层面的执法优势,实现“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助力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要充分发挥执法优势,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管理好、教育好社区服刑人员,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要严格要求自己,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多出力,积累工作经验,工作见成效,争当狠抓落实的表率,依法履职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展现戒毒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面进步,提质增效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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