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各所属单位;
现将《2018年四平市打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四平市打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违法行为,按照《2018年吉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双打办《2018年四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打击权假冒工作任务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保持持续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监管为主责,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实现“双打”工作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双促进、双提升”。
三、重点内容
(一)严打各类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注重案源线索的挖掘和研判,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食品药品欺诈和虛假广告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测,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配合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剑网行动)、强化对网上违法销售食品药品打击力度;落实处罚到人。
(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包括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治理,突出问题易发多发地区,持续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整治行动,坚持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结合实施第二阶段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
(三)提高综合打击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能力。全面提升检测检验、投诉举报、广告监测等综合执法能力,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主动发现线索,发挥综合监管效能;完善法规制度;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信用建设与联合惩戒,构建高效区域联合协作执法机制;围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面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热情,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市局稽查科为牵头科室、负责“双打”工作有关任务责任分解、组织协调、统筹实施工作;组织制定《2018年全市打击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组织调度、督查工作进度情况;协调联系市“双打”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双打”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侵权假冒产品抽样检验工作。
(二)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双打”工作要求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督导;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稽査部门查处;及时调度、核实、统计各地区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和材料,按时整理报送。
(三)市局法规科负责对局本级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审核,并指导各地区依法行政。
(四)市局应急科负责全市“双打”工作舆情监測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五)市局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落实“双打”的科技信息化技术保障工作。
(六)市局宣传教育科负责“双打”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相对应的宣传活动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市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涉及“双打”工作的案件受理、转办及信息数据的调度,汇总工作,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市局相关科室。
(八)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对抽验送检相关产品及时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并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检验报告。
(九)市局食品流通分局、食化分局、药品稽查分局负责食品药品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在线上传,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送案件信息。
(十)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双打”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对照市局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汇总、上传和报送信息数据,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26日至8月5日)。制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8月6日至12月5日)。全面组织实施,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密切行刑衔接、联合协作,集中查处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强化督导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三)总结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市局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局组织辖区内开展工作总结,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完成“双打”工作总结上报市局稽查科。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依法行政、加大打击力度。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严打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五部委《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违法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数据信息统计、报送,严格落实“双打”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发挥联合奖惩效能。积极开展打击食品药品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成果宣传、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双打”工作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