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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政策解读(一

发布时间:2019/9/20

一、 什么是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延伸和补充,是指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和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入住医院或养老护理医疗照护机构接受短期或长期的康复和护理时所支付的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

二、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中断参保或自行终止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相关待遇。未参保、中断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应按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起,同时享受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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