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省、市督查组将于2018年元旦过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按照市政府文件的通知要求,区政府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政风,振奋精神状态,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区政府将对全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政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综合运用明查暗访等手段,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书面督查阶段(督查通知下发之日至1月10日)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政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到位。有关自查自纠情况请于1月10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区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送至tdzfdc@163.com)。
二、实地督查阶段(1月10日至2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并抽查暗访。
三、问题整改阶段(2月5日至2月10日)。各部门要针对区政府督查室反馈意见,迅速组织整改,提交整改报告。期间,区政府督查室将随机进行抽查暗访,对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总结汇报阶段(2月10日至2月22日)。各部门要将总结报告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跟踪落实阶段(2018年全年)。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继续组织抽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形成持续工作压力,推动各部门不断改进政风。
联系电话:352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