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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7/9/4

权力事项类型:行政许可类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法定机关 咨询电话:13604343017
责任处(科)室:市教育局 监督投诉电话:0434-3651008
办事对象:公民 办件类型:限时办结件

办理地点、时间:四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上午8:30-11:30,下午12:00-17:00。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制件
(5) 体检证明
(6) 思想品德鉴定表
(7)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 小二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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