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3/4
经市政府批准,2月27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3月1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响应措施。经预测,3月4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3月4日零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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