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4
类别名称:教师资格认定
主管部门:朝阳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朝阳区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
办理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朝阳区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5102036
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服务时间: 每年10月?12月
申请条件: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
提交材料:户口、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的学业成绩单
办事流程:
1、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相关材料
办理期限:三个月
收费标准:320元整(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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