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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规则

一、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规则,是对平台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平台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部分违规行为,平台亦将引入大众评审员机制进行认定,平台会基于大众评审员认定的事实严格依规执行。

平台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二、定义

第五条 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域名为正云.com。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平台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社区工作者,指与平台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社区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社区名。

第八条 社区居民,指在平台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社区商家,指在平台上发布商品的用户。

第十条 拍下,指社区居民在平台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社区居民向单一社区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社区商家在平台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

第十三条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公告栏、促销区、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四条 成交,指社区居民在平台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货到付款交易中社区居民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五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十六条 包邮,指社区商家对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社区居民承担首次发货运费。

三、交易

1.注册

第十七条 社区商家应当严格遵循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社区商家在选择其平台用户名、平台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平台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社区商家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2.经营

第十八条 社区商家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一) 通过平台身份认证、提供本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等)真实有效的信息, 且企业店铺负责人关联的企业店铺数不能超过5家;

(二) 符合平台对开店主体及其负责人的年龄要求;

(三) 将其平台账户与信息完善的银行账户绑定。

第十九条 已创建的店铺若连续5周出售中的商品数量均为零,平台有权将该店铺释放。一个平台社区商家仅能拥有一个可出售商品的账户。

第二十条 社区商家应当按照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平台社区商家发布商品的权益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 平台有权根据社区商家所经营的类目、本店铺和店铺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情形等维度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以及可发布类目数量上限;

(二) 平台社区商家发布闲置商品不得超过50件。

第二十一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社区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社区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社区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四、市场管理

1.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的购物体验,维护平台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社区商家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 警告,是指平台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社区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 商品下架,是指将社区商家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社区商家参加平台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四) 商品发布资质管控,是指社区商家在特定类目或属性下发布商品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

(五) 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社区商家向社区居民和/或平台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2.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三条 社区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社区居民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社区商家,平台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 社区商家须按照平台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 社区商家须按照平台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银行账户相关信息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 为保障社区商家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平台认证的社区商家,平台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社区商家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平台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店铺屏蔽、删除店铺、限制创建店铺等临时性的市场监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社区商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90天内未编辑、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平台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

第二十六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与平台抽检不合格商品相同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平台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第二十七条 因社区商家行为引发其他社区商家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社区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社区商家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平台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二十八条 社区商家若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或《平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本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平台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为保障社区居民的消费权益,平台有权基于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等评估,对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较高的订单或其他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银行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第三十条 用户应遵照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社区商家应合理保障社区居民权益。

社区商家如发生或可能即将引发危及交易安全或平台账户安全的行为,平台将根据其行为并结合事件的紧急、严重程度采取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限制发货、删除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社区居民行为、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直至平台确认风险基本可控后予以部分或全部解除管控。

第三十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社区商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按照平台要求选择订单险、消保保证金或账户交易账期延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障工具。须投保订单险但未投保的社区商家将被限制发布相应商品;须缴存消保保证金但未足额缴存的,平台将视社区商家具体情况对其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店铺监管、交易账期延长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五、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1.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平台的正当权益,在社区商家违规处理期间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社区商家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 店铺屏蔽,指在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社区商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 销量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不计入成交记录中,不在商品详情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三) 删除销量,是指删除该笔交易的成交记录,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四)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发布新商品。

(五) 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发布如二手、代购、产地、型号等特定属性的商品。

(六) 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量。

(七) 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八) 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发布特定类目的商品。

(九) 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指限制平台社区商家发布商品时使用图片的数量、SKU自定义功能等。

(十) 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平台社区商家使用商品、订单及店铺相关特定管理工具。

(十一) 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发送站内信。

(十二) 限制社区居民行为,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十三) 限制发货,指禁止平台社区商家操作处于“社区居民已付款,等待社区商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四) 限制解冻保证金,指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平台社区商家解冻保证金。

(十五) 关闭店铺,指删除平台社区商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六) 公示警告,指在平台社区商家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七) 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社区商家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平台。

2.违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平台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四条 社区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公示警告公布3天。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平台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处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为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其他用户、社会公众以及平台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平台将视情况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以及平台的关联公司披露被平台处以严重违规处罚的社区商家的相关信息及其违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平台对社区商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一) 社区商家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3次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

(二) 公示警告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5次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及公示警告14天的处理;

(三) 社区商家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6次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及公示警告21天的处理;

(四) 社区商家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10次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

社区商家因单次违规,导致累积次数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三十六条 平台对社区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社区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3次即被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7天的节点处理。

第三十七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社区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十八条 违规次数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因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到5次及以上的,该年不进行清零,以5次计入次年;次年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未达5次的,于该年12月31日24时清零。累计达10次及以上的,查封账户。

第三十九条 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平台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社区商家进行自检自查。

第四十条 社区商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不等的时间内(平台审核时间除外)以申诉形式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3.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平台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平台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及平台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社区商家,平台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社区居民行为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第四十二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社区商家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平台将视情形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出售假冒商品:

(一) 社区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关闭店铺处分并公示警告21天;

(二) 社区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店铺屏蔽并公示警告14天;

(三) 社区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给予限制发布商品的处理;实际出售的,给予店铺屏蔽的处理。

(四) 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给予限制发布商品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店铺屏蔽的处理。

平台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社区商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社区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出售假冒商品的,平台删除社区商家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四条 假冒材质成份,是指社区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社区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删除商品;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删除商品,给予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的处理。特定类目社区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删除商品,给予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平台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平台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第四十六条 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平台对社区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第四十七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平台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进行删除,关闭店铺。

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平台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等。

第四十八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社区商家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商家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关闭店铺;情节严重的,查封账户。平台同时有权取消或收回商家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第四十九条 不正当牟利,是指会员或运营服务商、品牌商等第三方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或采用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一般违规行为

第五十条 发布禁售信息,是指社区商家发布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的,平台将视情形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社区居民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广告信息;

(二) 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 信息重复;

(四) 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 规避信息;

(六) 品牌不一致

(七) 行业特殊要求。

社区商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平台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限制店铺装修发布权限、关闭店铺、店铺屏蔽、店铺监管、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删除销量、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二条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是指社区商家未经平台备案或审查,发布有准入要求的商品或信息。准入要求包括社区商家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

(一)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情形一般的,违反商品准入要求及违反社区商家准入要求的,平台下架或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

(二) 情形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违反商品准入要求及违反社区商家准入要求的,同时平台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及屏蔽店铺。

(三) 情形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平台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及关闭店铺。

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营销推广、店铺屏蔽、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三条 描述不当,是指社区居民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平台官方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社区商家描述不相符,或社区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等情形,妨害社区居民权益的行为。

(一) 社区商家描述不当情节轻微的,下架商品。

(二) 社区商家描述不当情节一般的,删除商品。

(三) 社区商家描述不当情节严重的,删除商品并公示警告3天。

(四) 社区商家描述不当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屏蔽商品。

同时,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店铺屏蔽及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五十四条 违背承诺,是指社区商家未按照约定向社区居民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社区居民权益的行为。违背承诺的,社区商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或社区商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社区居民或平台提供发票;或社区商家须向社区居民支付因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而产生的违约金。

第五十五条 骚扰他人,是指社区商家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骚扰他人情节一般的,对商家店铺公示警告7天;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屏蔽店铺;骚扰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关闭店铺。为防止骚扰他人行为的继续扩大化,平台将在调查过程中视必要性采取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对商家予以先行管控直至调查结束。

第五十六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社区商家未在平台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社区商家需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

第五十七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 社区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 社区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 社区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若发生上述任一行为,平台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发送站内信、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下架或删除全店商品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八条 发布混淆信息,是指社区商家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的行为。若商家发布混淆信息的,平台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交易账期延长、店铺监管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九条 提供虚假凭证,指社区商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牟取利益向平台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商家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若产生不当获利,平台可依据法律法规、协议或平台规则收回或追缴。同时,平台将视情形对商家采取市场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退相应准入市场、删除商品、交易账期延长、店铺监管等。

5.违规的执行

第六十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平台社区商家、权利人的投诉或平台排查发现。

第六十一条 社区商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违规行为提起在线投诉。

第六十二条 对描述不当、违背承诺、竞拍不买、恶意骚扰、假冒材质成份、骗取他人财物等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平台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平台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六十三条 社区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平台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六十四条  平台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第六十七条  平台会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平台规则频道(rule.正云.com)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对多数用户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则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消费者保障服务制度

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其他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公示和规则的规定,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

1.入驻平台

  (1)商家入驻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商家所属社区的服务范围,商家需要提供相关资质(企业信息、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对公开户行及银行卡号、健康证),提交资料申请签约等待审核,平台审核成功后方可入住平台。

  (2)如果商家未通过审核,可根据平台反馈内容,及时提交缺少的资料。

2.服务保障

  (1)入驻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商家无需支付保障金,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商家提供商业服务。

  (2)商家要做好一刻钟服务,15分钟送货上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服务。

  (3)不得随意改动商品价格。

  (4)不得虚假交易以提高商铺的级别及权重。

  (5)商品信息的一致性。

退换货保障制度

1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退换货

  (1)客户在收到货物时当面在送货员面前拆包检查,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

  (2)实际收到货物与网站上描述的有很大的出入的;

  (3)收到货7天内对货物不满意或不喜欢的(在保证没使用及包装配件全的情况下)。

2.以下情况,拒绝退换货

  (1)超出7天或者已经使用的商品将不在退货范围,对于已经使用的商品,不予以退换货;

  (2)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

  (3)产品并非我们提供;

  (4)纸袋、包装盒有瑕疵,以质量问题退货的;

  (5)货物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又以质量理由退货的。

3.退换货流程说明

  (1)及时与我们客服人员联系,说明退货理由;

  (2)将货物按客服人员提供的地址寄回

  (3)公司收到货,确认货物后,如果是换货我们将重新安排发货,如是退货我们将退款退还给买家。

4.退货注意事项

  (1)退货时要把所有有关包裹的附件(吊牌、防尘袋、包装塑料纸等等)都拿回。缺少附件或损坏原包装将不给予退货。

  (2)如有赠品请一并退回。

知识产权制度

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利;

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平台有权下架、删除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同时,平台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屏蔽、店铺关闭、限制发布商品等市场监管措施。

入驻佳邻社区-云·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商家,若被同一知识产权的用户投诉,并且投诉成立,平台则与商家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