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区环境卫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做好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1、教育辖区居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树立健康环境意识。
2、做到居民区道路每天清扫。
3、向居民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使居民做到室内整洁,院内地面干净无杂草,无积水。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
4、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5、做好创卫工作宣传工作。
6、做好创卫工作的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创卫工作的病媒防治,清除四害。
8、建立保洁员制度,分片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实时清洁。
9、组织义务自愿者执勤,及时制止不良卫生行为。
10、建立垃圾箱定时清理,建立垃圾日产日清。